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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7
2023-02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
27
2023-02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
20
2023-02
江苏理工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简章(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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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关于拟申报202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为统筹推进学校2023年职称申报工作,掌握本年度职称报名情况,现组织开展职称预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度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教职工。二、预报名方式及上报时间1.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上报各单位、部门,该表由各单位、部门留存;2.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申报人员信息,于2月16日(星期四)17:00前将《拟申报202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交人事处523997979@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三、相关要求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事关学校发展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通知传达至每位教职工,按要求严密组织开展职称预报名工作;2.申报学科门类、岗位类型按《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和岗位类型目录》(见附件3)填报,因第五轮岗位聘任工作尚未正式启动,故2022年岗位类型按实际聘任岗位填报;3.请预申报人员认真对照条件,如实进行填报。通过预申报人员,后期将统一分配职称申报系统的账号密码;4.申报评审条件:(1)老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09
2023-02
关于拟申报202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为统筹推进学校2023年职称申报工作,掌握本年度职称报名情况,现组织开展职称预报名工作。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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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07
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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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0号)和《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2023年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遴选支持100名省级教学名师,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普通本科院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三)限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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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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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8〕109号)和《关于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人〔2022〕45号)文件精神,经广泛发动、组织申报、学校研究,确定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18个(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附件2)《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计划抓好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相关工作落实。附件:附件1 2023江苏理工学院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汇总表.xlsx附件2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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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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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人〔2022〕49号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每个学院每个学科限报1至2名,实行限额排序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参评。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已入选国家、省部级等人才项目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二)经费资助。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教育厅资助50%,学校统筹50%。其中,优秀教学团队中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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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人〔2022〕49号各单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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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做好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和对象我校在册正式教职工,含事业在编人员和雇员制聘用人员。二、考核等次和比例1. 考核等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考核比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2年度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向下取整)。其中教学单位18%,国际教育学院和职教学部16%,其他非教学单位15%,专职辅导员(含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18%,处级干部22%。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名额分配见《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附件1)。各二级单位另可增报1名优秀等次候选人。三、考核内容和方法1.师德师风考核对照《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江理工委〔2021〕116号)文件中的考核内容和评价要求,考核教职工当年度师德表现情况,重点查找有无师德失范行为,领导干部增加考核履行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责任情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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