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是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人事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人事工作有关决定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监督预警机制,规范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流程。宣扬师德典型,开展先进人物评选、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

3.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及评估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定期组织签订师德师风责任状、承诺书,开展师德风险点排查和整治。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着力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4.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评体系建设与实施。在教师入职、聘岗、培养、考核、晋升等涉及教师发展的重要工作中,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进行综合考察把关和政治引领。

5.负责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战略规划,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6.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开展人才招聘宣传与引进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及校内各级人才项目的选拔培养、申报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联络服务等工作。

7.负责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开展学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工作。

8.负责研究制定学校人员编制规划、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9.负责开展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考工定级、公派出国、境内外研修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各类人员录用、入职、调动、离退休、辞职、延聘、返聘、兼职、离岗创业等手续办理。

11.负责做好教职工的奖惩工作、年度和聘期考核工作。

12.负责做好军转干部及退伍战士的安置工作。

13.负责开展学校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工资标准调整、上报及审批工作。

14.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绩效激励政策,管理和运行学校薪酬分配体系。

15.负责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缴费基数的核算工作。

16.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管理工作,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

17.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做好探亲费报销、工伤认定、丧葬抚恤等教职工福利工作。

18.负责学校人力资源信息化的建设工作和部门内部网站的管理、维护与更新等工作。

19.负责开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情况、因私出国、工资收入等各类证明。

20.负责接待、函复并处理有关人事、工资福利、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21.负责做好人事争议、人事仲裁和人事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2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