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 机构设置
    • 部门介绍
    • 领导分工
    • 联系我们
  • 服务大厅
    • 入职办理
    • 请、销假办理
    • 证明办理
    • 正常退休办理
    • 延缓退休办理
    • 退休返聘办理
    • 离职办理
    • 兼职教师办理
    • 试用期考核
    • 在职/收入证明
    • 教职工年度考核
    • 岗位变动办理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每周工作安排
  • 党委教师工作部
    • 部门概况
    • 政策制度
    • 师德教育
    • 师德监督

服务大厅

  • 入职办理
  • 请、销假办理
  • 证明办理
  • 正常退休办理
  • 延缓退休办理
  • 退休返聘办理
  • 离职办理
  • 兼职教师办理
  • 试用期考核
  • 在职/收入证明
  • 教职工年度考核
  • 岗位变动办理
  • 你的位置:首页   服务大厅  请、销假办理
  • 请、销假办理

导语

  • 导语


    注意事项:请假获批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

  • 步骤

    个人向所在单位书面申请(内容需包含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病假还需持病假证明(持本地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请销假审批表.doc

  • 导语

    • 导语

      1
  • 步骤

    • 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书面申请(内容需包含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病假还需持病假证明(持本地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注明:点击查看详情

      1
      所在单位
    • 备案审批

      按请假审批程序逐级审批

      注明:点击查看详情

      2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953106
    • 请假待遇

      ​参照校相关文件执行

      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953106
    • 销假续假

      申请人在假期结束后三天内向批假单位或人事部销假,继续请假,需再次履行请假手续。

      注明:点击查看详情

      4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953106
  • 导语


    注意事项:请假获批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

  • 步骤

    • 备案审批

      请假待遇

      销假续假

      个人向所在单位书面申请(内容需包含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病假还需持病假证明(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医院)

地址:江苏常州中吴大道1801号(213001)

邮箱:tctrsc@jsut.edu.cn

版权所有: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

  • 微信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