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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6
2026-05
关于冒用学校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严正声明
近期,我校发现有冒用江苏理工学院名义,擅自发布行政助理、后勤等虚假招聘公告,严重误导社会公众,侵害我校声誉与求职者合法权益。我校严正声明: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发布上述招聘信息,该类内容均为虚假信息。我校所有公开招聘信息,唯一官方发布渠道为: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78506/index.html2.
08
2026-07
2026年暑期人事处值班安排
27
2026-04
关于做好第六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聘岗通知及附件.zip
15
2026-05
关于公布江苏理工学院第二届师德师风监督员聘任结果的通知
15
2026-05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15
2026-05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2026年二级基层党组织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docx
15
2026-05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31
2026-03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学校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在常高校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2024〕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条件及资助政策(一)资助对象和条件1. 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2. 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二级教授;3.部分国内知名院校博士研究生或部分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入选省“双创博士”的高校人才,全国技术能手。以上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由我校全职引进;2.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的人才;3.引进人才应全职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二)资助政策1. 新引进的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我市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
27
2026-03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6〕3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评价内容对照《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方面内容。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培养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并全面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未完成工作计划者,评价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该批次培养对象总数的30%。三、材料报送二级单位为审核材料真实性的责任主体,对审核中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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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文化英才工程和第十一批国家哲社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开展第二批国家文化英才工程和第十一批国家哲社领军人才申报工作。一、推荐范围(一)国家文化英才工程的推荐范围。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思想理论、新闻舆论、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国际传播、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专业人才可作为推荐对象。按思想理论类、新闻舆论类、编辑出版类、文学艺术类、文化遗产类、国际传播类和文化科技运营管理类7个专业类别进行遴选。(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推荐范围人选应是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研究部门、文化文艺单位、军队系统研究部门等工作1年以上且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条件人选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国家文化英才工程文化英才1.专业水平高,业务成效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成果或重要业绩,为推动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或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60周岁。3.从事专业工作或经营管理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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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7号)和《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2026年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遴选支持100名省级教学名师,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我校为“双高协同”工作试点高校额外增加1个推荐名额。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普通本科院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三)限报要求。
19
2026-03
关于组织二级单位开展2026年职称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及附件.zip
18
2026-03
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17
2026-03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上半年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上半年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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