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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12
2025-05
关于做好二级单位推荐人员业绩成果材料公示公展工作的通知
附件1-2.zip
02
2025-04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现将《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2025年4月2日
02
2025-04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度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现将《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度人才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2025年4月2日
29
2025-05
2025年5月江苏理工学院考勤情况公示
23
2025-05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师德师风学习教育的通知
附件1-5.zip
19
2025-05
关于开展2025年“双创博士”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双创博士”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双创博士”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世界名校类要求毕业于世界前100强高校,世界名校名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OS 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24年世界高校排名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3.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或我省省级人才工程的,不得申报;不得与 2025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二、相关要求: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添加联系方式,QQ:5980139;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6953916;网上申报时间(个人申报):5月20日-6月10日。人事处2025年5月19日
12
2025-05
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10号)和《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2025年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遴选支持100名省级教学名师,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普通本科院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三)限报要求。现任校级领导不得申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
09
2025-05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09
2025-05
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 “双岗互聘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
08
2025-05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面试答辩的通知
附件1-3.zip
08
2025-05
关于202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6.zip
06
2025-05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承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25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一览表.xlsx附件2:2025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承训基地申报书.doc附件3:2025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06
2025-05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江苏省本科院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29
2025-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5〕7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该批次培养对象总数的30%。三、材料报送二级单位为审核材料真实性的责任主体,对审核中不确定内容请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对考核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考核材料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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