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条件
(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每个学院每个学科限报1至2名,实行限额排序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参评。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经费资助。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50%。其中,优秀教学团队中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三)基本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①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③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专业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①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③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④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3.优秀教学团队:①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②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③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二、推荐选拔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组织推荐选拔。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发展的实际需要,考虑学科合理分布,在教师个人申报基础上认真审核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省厅人选。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二)各单位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推荐。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择优推荐(推荐1人以上请排序)。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二级单位为审核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责任主体,对审核中不确定内容请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一经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者参评资格。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有关材料于2024年1月24日前统一报送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厚德楼326室),同时提交电子稿,邮箱
2022560035@jsut.edu.cn;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6953103。
(二)材料要求。
1.推荐表(附件1-3,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选拔条件对照表(附件5,一式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按照汇总表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排序),并提供电子稿(PDF文件1份)。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并提供电子稿(PDF文件1份)。
4.复印件须经二级单位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确认属实后,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5.申报材料须全部装入档案袋报送,档案袋封面同培养对象推荐表封面。
(三)注意事项。
为提高效率,防止反复修改,请各单位及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中要求签字盖章部分不得留白。选拔条件对照表、汇总表请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为省厅制发,请保持原有格式,A4纸正反打印,不得随意删减、增加栏目,证书等比例单面复印,其他材料双面复印。
2.电子稿根据原格式提供,Excel、Word等格式不得随意转换,个人材料、单位汇总材料请以规范格式命名,如:张三+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
附件:
1. 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 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4.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5.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选拔条件对照表
6.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7.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