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首批中吴青年创新人才
支持计划资助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21〕1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首批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首批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吴青年创新人才、中吴科研创新团队入选人员。
入选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培养资格并停止对其资助:
1.培养对象调离本校,培养资格当月取消,终止经费资助。
2.培养对象如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行为,在资助期内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触犯法律等,取消培养资格,并视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3.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进行资助的。
二、考核内容
对照《中吴青年创新人才资助协议》,《中吴科研创新团队资助协议》,着重考核培养人选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经费使用情况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认真做好培养对象考核工作,需对入选者进行资助绩效评估和考核预警,评估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资助绩效评估按照资助协议书完成情况,分全面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三种情况,学院考核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附件1《2021年首批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绩效评估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2021年首批中吴青年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另:中吴科研创新团队需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纸质稿报人事处人才科厚德楼32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6953103,邮箱:2022560035@jsut.edu.cn。
请10月25日前将附件2《2021年首批中吴青年资助绩效评估安排表》报人事处,以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考核评审监督。
附件:
附件1:2021年首批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绩效评估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