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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青蓝工程”
江苏省“青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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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我校在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选拔评审中再创佳绩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评选结果,在全省高校激烈竞争中,我校共有1个团队和9名个人入选,入选总数位列全省同层次院校前列,连续第5年获批优秀教学团队。“青蓝工程”是省教育厅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品牌人才培养工程,是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积极抓好“青蓝工程”入选对象的培养、管理及考核,为他们圆满完成培养任务,快速、健康成长搭建良好平台。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突出师德引领,系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坚决破除“五唯”影响,积极构建校本化人才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逐年迈上新台阶,规模稳定、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建设局面基本形成。下一步学校将围绕服务学科专业高质量发展布局人才工作,坚持以高端人才引育为目标,以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为主体,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以“双师双能”为特色,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发展制度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可持续的优秀人才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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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8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19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30%。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期满考核表(一式二份)、期满总结报告、考核完成情况对照表、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需审核签字盖章)以及目标责任书等材料纸质稿报厚德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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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4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30%。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期满考核表(一式二份)、期满总结报告、考核完成情况对照表、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需审核签字盖章)以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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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17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出具情况说明,不再进行考核:1.调离本省的;2.调离高校的;3.被取消培养资格的。二、考核内容依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19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期满考核表(一式三份)、期满总结报告、考核完成情况对照表、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需审核签字盖章)以及目标责任书等材料纸质稿报厚德楼325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司斌,电话:3104,邮箱:3276667779024@qq.com。附件:通知附件.zip人 事 处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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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喜讯:我校在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评选中再创佳绩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评选结果,在全省高校激烈竞争中,我校共有1个团队和6名教师入选,入选总数位列全省同层次院校前列,获批资助经费总额名列全省本科院校第7名,连续第3年获批优秀教学团队。“青蓝工程”是省教育厅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品牌人才培养工程,是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青蓝工程”入选的优秀教学团队是商学院陆玉梅带领的“应用型本科双创人才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入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分别是机械工程学院单文桃、人文社科学院李徽昭,入选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分别是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李丽、计算机工程学院朱洪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宋肖锴、商学院文龙娇。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积极抓好“青蓝工程”入选对象的培养、管理及考核,为他们圆满完成培养任务,快速、健康成长搭建良好平台。我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大力实施“高水平师资引培行动计划”,打造引进、培养、孵化、服务为一体的人才提升体系,师资队伍建设成效逐步显现,规模稳定、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建设局面正在形成。今后学校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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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出具情况说明,不再进行考核:1.调离本省的;2.调离高校的;3.被取消培养资格的。调动到省内其他高校工作的,由现单位进行考核。自2017起入选青蓝工程的培养对象调离原推荐高校的,取消培养资格。二、考核内容依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17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期满考核表(一式三份)、期满总结报告、考核完成情况对照表、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需审核签字盖章)以及目标责任书等材料纸质稿报厚德楼325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司斌,电话:3104,邮箱:sibin@jsut.edu.cn。附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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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
关于我校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结果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8〕42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推荐,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以下同志为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人选,现予以公示:序号项目类别部门姓名学科/项目名称1优秀教学团队(1个)商学院王志华工商管理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人)计算机工程学院钱进软件工程3材料工程学院薛名山材料科学与工程4商学院潘冬工商管理5优秀青年骨干教师(4人)机械工程学院俞成涛机械工程6计算机工程学院舒振球计算机应用技术7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潘长多化学8外国语学院杨国萍外国语言文学如对以上拟推荐人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9年1月3日-1月7日)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人事处或校纪委反映,联系电话:3105、3052。人事处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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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厅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选拔要求及名额1.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请严格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2.省教育厅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每个学院每个学科限报1至2名,实行限额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参评。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3.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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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4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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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厅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厅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及名额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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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
我校2016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评审结果再创佳绩
我校2016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评审结果再创佳绩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2016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入选名单,其中我校以职教研究院庄西真研究员为带头人的研究团队成功获批2016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李向东、朱鹏、叶招莲等3人获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潘冬、刘东皇、张长英、单文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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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4﹞4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将苏教办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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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厅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厅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范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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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的通知
人〔2012〕33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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