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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
校级项目
21
2022-06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理工人〔2016〕17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对象为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级教学名师申报者应为在聘教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为在聘教授或取得任职资格三年以上的副教授。双肩挑人员在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申报。二、选拔数量及推荐名额2022年评选校级教学名师1-3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不超过6名。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校级教学名师不超过1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1-2名,超过1名的请排序推荐,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三、选拔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模范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综合教学质量考核均为优秀;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省、市教学比赛奖
04
2022-03
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理工人〔2016〕170 号),现就做好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8年获批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因访学等原因无法参加考核人员,应提交延期考核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延期考核,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培养期内辞职或不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由培养对象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不再进行考核。二、考核内容依据《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双向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期内(2018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师德表现、教学科研、经费使用等情况。三、考核程序1.培养对象填写《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培养期满考核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培养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人事处;3.人事处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培养对象
30
2022-01
校领导走访慰问人才团队
1月30日上午,2022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党委副书记、校长崔景贵代表学校党委、行政走访慰问在校人才团队,向大家致以节日问候和新春祝福。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负责人陪同走访。崔景贵一行分别来到生物信息与医药工程研究所、资源环境和清洁能源团队、材料表界面结构与功能研究团队,以及先进多组元材料团队、大气污染检测与控制团队,向坚守科研一线的团队教师送上节日祝福。崔景贵对5支团队为学校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悉心询问了团队建设和科研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了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了亲切交流。受慰问的团队教师纷纷表示,学校的关心和爱护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节日的喜庆与欢乐,更增添了锐意进取的信心和动力,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图/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路伟华,文/司斌,审核/薛梅青)生物信息与医药工程研究所资源环境和清洁能源团队材料表界面结构与功能研究团队中吴科研创新团队--先进多组元材料团队中吴科研创新团队--大气污染检测与控制团队
11
2021-11
关于做好2022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8〕1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要求(一)项目类别学校共设立“短期境外授课专家项目”“短期境外合作科研专家项目”“短期境外学术交流专家项目”,2022年度计划资助30个项目。1.短期境外授课专家项目(10个)。每个项目3万元,资助来校为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的境外专家。2.短期境外合作科研专家项目(10 个)。每个项目3 万元,资助来校进行一个月以上的合作科研,或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学术研究的境外专家。3.短期境外学术交流专家项目(10 个)。每个项目1.5万元,资助来校做高水平学术讲座的境外专家。(二)相关要求1.所聘请境外专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宗教活动。2.所聘请境外专家必须是在国外知名大学担任教授或具
04
2021-11
我校举行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签约仪式
11月1日,我校在厚德楼220会议室举行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签约仪式。校党委书记朱林生、副校长谢忠秋、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全体资助对象出席了签约仪式,仪式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长、人事处长薛梅青主持。仪式上,谢忠秋宣读了《关于公布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朱林生、石飚等为获批人才和团队颁发了证书,资助对象与所在学院和学校签订了三方培养协议,郑焱、陈春霞、乙姣姣作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罗印升代表二级学院作了表态发言。朱林生讲话,他首先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向全体获批资助对象表示祝贺,对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推荐选拔组织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是学校党委、行政落实新时代人才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从项目的顶层设计到具体的选拔评审,始终聚焦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评出了导向、评出了风气。他勉励资助对象,一要遵从内心,做好的研究;二要摒弃功利,潜心研究。要聚焦学校事业发展,找准个人成长、学校发展和科学研究的结合点,要大力发扬
28
2021-10
我校开展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用才之基在储才,储才之要在育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拔尖青年创新人才,增强学校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术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10月8日至26日,我校开展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选拔工作。根据学校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安排,分别于10月15日和22日组织了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申报对象汇报展示,10月26日开展了材料会评,评审对照《江苏理工学院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选拔条件,重点考察创新人才岗位履职、学术底蕴、学术潜质等方面,重点考察创新团队创新能力、业绩水平、研发规划、保障条件等方面情况。经综合评审研究,选拔2021年中吴青年创新人才15名、中吴科研创新团队2支。校党委书记朱林生出席有关评审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千秋基业,人才为本,谁拥有一流的人才,谁就拥有创新发展的优势和主导权。“十四五”时期是学校实现爬坡过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直面困局、转型破局、开辟新局,实现特色鲜明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创新人才是关键,实
05
2021-01
关于公布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8〕109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人〔2020〕43号 )文件精神,经广泛发动、组织申报、学校研究,确定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25个(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计划抓好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相关工作落实。附件: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1年1月4日
23
2020-11
关于做好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8〕1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要求(一)项目类别学校共设立“短期境外授课专家项目”“短期境外合作科研专家项目”“短期境外学术交流专家项目”,2021年度计划资助30个项目。1.短期境外授课专家项目(10个)。每项目3万元,资助来校为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的境外专家。2.短期境外合作科研专家项目(10 个)。每项目 3 万元,资助来校进行一个月以上的合作科研,或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学术研究的境外专家。3.短期境外学术交流专家项目(10 个)。每项目 1.5万元,资助来校做高水平学术讲座的境外专家。(二)相关要求1.所聘请境外专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宗教活动。2.所聘请境外专家必须是在国外知名大学担任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学术声誉、具有一流水平、身
30
2020-10
关于召开引进人才成果展示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及考核管理办法》(江理工委办〔2016〕65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学校拟于11月组织召开引进人才成果展示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对象 1.2017年1月--2017年12月来校工作的博士。 2.2015年1月--2016年12月来校工作未参加2019年成果展示会的博士。 因访学交流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成果展示会的,请及时与人事处工作人员联系办理请假手续。 二、展示内容与形式 1.展示内容: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对入校以来的师德表现、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展示。 2.展示形式:材料展示和现场汇报。 三、组织流程 1.10月30日-11月4日,各学院组织展示对象登录学校“高层次人才成果管理系统”,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和入校以来至今取得成果,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网址:http://192.168.5.183:1080/zc/login; 账户:本人工号; 初始密码:123。 2.11月9日-11月10日,各学院通过系统对展示对象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账号另行通知。 3.
15
2020-10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教职员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和《江苏理工学院定期奖励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定期表彰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奖励范围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二、奖励种类本次拟实施嘉奖、记功两类奖励,比例分别不超过全体教职员工总数的20%、2%。三、奖励对象本次奖励以年度或聘(任)期为周期,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在2019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优先给予嘉奖;2017至2019连续三个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优先给予记功。其他奖励对象应为:近三年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贡献需要给予奖励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的。四、组织程序(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单位实际,研究推荐本单位拟奖励人选,推荐人选须分类排序,推荐材料(汇总表、审批表)10月22日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提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
04
2020-09
我校举行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评选活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热爱教学,潜心教书育人,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近期我校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了2020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活动。本轮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工作7月初启动,坚持“师德首位、突出教学”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遴选,来自14个学院共21名优秀教师代表脱颖而出,成为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候选人。学校评审会议采取专家查阅资料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重点考察候选人承担教学相关任务的情况、教学能力和水平、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以及候选人对教师职业、课堂教学、师德建设等方面的认知和体会。经过评委会评审,叶霞、卢雅琳、李芸达3位老师最终入选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俞洋、叶招莲、韩冰源、高鹏、张长英、李徽昭、董新军7位老师入选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据悉,自2012年该项目实施以来,学校共选拔培养校级教学名师15人、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45人,投入培养经费近百万元,为学校选拔培养了一批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有力支撑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03
2020-07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理工人〔2016〕17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对象为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级教学名师申报者应为在聘教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为在聘教授、取得任职资格三年以上的副教授。双肩挑人员在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申报。二、选拔数量及推荐名额2020年评选校级教学名师1-3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不超过6名。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校级教学名师人选1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1-2名,超过1名的请排序推荐。三、选拔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模范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综合教学质量考核均为优秀;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三等以上奖项或省、市教学比赛奖。(三)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
09
2020-06
关于做好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理工人〔2016〕170 号),现就做好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6年获批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因访学等原因无法参加考核人员,应提交延期考核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延期考核,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培养期内辞职或不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由培养对象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不再进行考核。二、考核内容依据《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双向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期内(2016年12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师德表现、教学科研、经费使用等情况。三、考核程序1.培养对象填写《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培养期满考核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培养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人事处;3.人事处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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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关于做好2020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我校《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8〕10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要求(一)项目类别学校共设立“短期境外授课专家项目”“短期境外合作科研专家项目”“短期境外学术交流专家项目”,2020年度计划资助30个项目。1.短期境外授课专家项目(10个)。每项目3万元,资助来校为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的境外专家。2.短期境外合作科研专家项目(10 个)。每项目3 万元,资助来校进行一个月以上的合作科研,或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学术研究的境外专家。3.短期境外学术交流专家项目(10 个)。每项目1.5万元,资助来校做高水平学术讲座的境外专家。(二)相关要求1.所聘请境外专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宗教活动。2.所聘请境外专家必须是在国外知名大学担任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学术声誉、具有一流水平、身体健康的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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