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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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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人社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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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江苏高校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校本科院校教师2021年省级培训项目招标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2021年江苏省本科院校省级教师培训公开招标项目包含四大类:师德师风和思政队伍建设专题培训项目、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高校师资工作专题培训项目、高教重点领域专题培训项目(具体子项目见附件1)。二、可投标项目数量全校可投标培训子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三、项目投标安排1.项目投标有意投标的二级单位针对拟承担项目,提交《2021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投标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一式三份)、《2021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投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两份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2.项目评审省高校师培中心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按照招投标流程,组织评审专家,对投标项目进行评审。3.结果公示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21年各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省教育厅下发2021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通知文件。四、项目投标相关说明1.各二级单位根据项目设置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培训优势和特色,选择合适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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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江苏高校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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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江苏理工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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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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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关于2021年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为统筹推进学校2021年职称申报工作,掌握本年度职称报名情况,现组织开展职称预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1年度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教职工。二、报名方式及上报时间1.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申请表》(见附件1)并上报各单位、部门,该表由各单位、部门留存;2.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申报人员信息,于3月26日17:00前将《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交人事处师资科325办公室(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3105),纸质版须有部门正职领导签字并盖章;电子版以“学院或部门+文件名”命名发至邮箱329918058@qq.com,逾期不再受理。三、相关要求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事关学校发展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通知传达至每位教职工,按要求严密组织职称预报名工作;2.申报学科门类、岗位类型要与《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和岗位类型目录》(见附件2)一致;3.完成职称预报名人员账号将于3月底被激活,4月1日后可登陆江苏理工学院职称评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填报(人事处网站首页→信息平台→职称评审系统)。附件:1.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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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关于2021年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学校2021年职称申报工作,掌握本年度职称报名情况,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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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要求,2021年度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只受理江苏省教育厅(或原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申请。二、受理原则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申请补发;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换发;证书上信息项有误的,申请重发。为减轻申请人负担,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不需要登报声明。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原则上不予变更(与认定时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信息库中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除外)。身份证号由一代15位正常升二代18位的,不予重发;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更,或姓名、民族等个人信息需作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三、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其中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页上)(样式见附件1)。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从个人人事档案中复印)。3.申请补发换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申请重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3)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需补发、同时还需变更证书信息的,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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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要求,2021年度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工作已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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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关于组织我校2021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师培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凡以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未参加考试或者考试科目未全部通过者。二、考试报名请认真填写《2021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备注栏注明“补考”,并将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各单位(部门)于3月7日16:00前将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张一寸照片(背面标注学院、姓名)报送厚德楼人事处327室,电子稿报至邮箱523997979@qq.com。联系人:职雪滢,联系电话:86953107。由于实行网上报名,请各单位(部门)务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逾期不能补报。请报名参加本次补考的老师务必加入2021岗前培训考试群QQ群:398597008。三、考试费用每科考试费20元,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收取,在人事处审核报名信息无误后统一交学校财务处。四、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附件:2021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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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关于组织我校2021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师培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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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受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受理范围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根据2021年教职工进修计划安排,已入选境外研修选派人才库的教师优先推荐。二、工作安排及要求1.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及申报时间等可以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2.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申请人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根据不同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进行报名,按照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书面材料填报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书面申请材料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录入word文档并发至邮箱329918058@qq.com。3.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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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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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0〕5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和对象我校在册正式教职工。二、考核等次和比例1.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2.考核比例因我校在2019年度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被评为第一等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0年度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高可达到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其中教学单位22%,非教学单位18%,专职辅导员(含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22%,其他处级干部28%。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名额分配见《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附件1)。各二级单位另可增报1名优秀等次候选人。三、考核内容和方法1.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对照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当年度师德表现情况,重点查找有无师德失范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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