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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9
2021-06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一、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2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推荐条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三、访学单位及导师要求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访问学者导师查询”,可查询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带“*”标记的导师符合相关要求。各校对确有研训需求但不在以上目录的省内博士授予权高校进行访学,也可以提出申请。四、材料报送申请人按照以上“访学单位要求”联系接受访学学校(单位)和指导老师,达成接受意向后,填写《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将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327办公室,联系人:职老师,联系电话:86953107。电子版报送E-mail:523997979@qq.com。五、申报截止时
09
2021-06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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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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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关于组织2021年思政、教管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答辩会议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1〕54号)精神,学校人事处将组织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面试答辩。一、答辩时间5月20日(星期四14:00)二、答辩地点厚德楼302会议室三、答辩要求1.答辩须知(见附件1)2.请参加答辩人员(见附件2)于5月20日(星期四)13:30准时到厚德楼326室进行答辩抽签。请勿缺席。附件1:答辩须知.doc附件2:答辩名单.doc人事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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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关于做好第二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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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关于组织2021年思政、教管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答辩会议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1〕54号)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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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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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单位、各部门: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江理工人〔2019〕20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上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9年1月后来校工作,尚未取得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2020年参加认定未通过人员。(三)实行“考评结合”的审计、会计、卫生、档案、编辑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和所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认定要求(一)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二)具体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附件1)执行。三、时间安排(一)5月11日-14日,个人登录“初中级认定”系统http://192.168.5.183:1080/zc/login进行申报。(二)5月15日-21日,各二级单位成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小组,对申报人员材料逐项审核后进行推荐,并提交认定推荐结果(附件2)。(三)6月底,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结果公示。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2021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推荐结果.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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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江理工人〔2019〕20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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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常人社办〔2020〕43 号)、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常人社办〔2020〕4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21〕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及考评范围我校聘在工勤技能岗位,并指定时间内仍在职在岗,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已转换工种(岗位)的工勤人员按新工种申报。每年按照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范围”申报考评。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21〕29号)(附件1)。二、考评条件详见《常人社办〔2020〕43号常州市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附件2)三、考评材料申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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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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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一、申报条件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六)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二、时间安排1.各二级学院(部门)成立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评议组,负责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时完成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汇总表》(附件1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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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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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人社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加强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7 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及《江苏理工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办法》(试行)(江理工人〔2021〕49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以优化教师岗位设置和教师职务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主要目标,按照“按需设岗、优化结构、保证重点”的原则,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更好地为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评审工作严格按国家、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和程序执行。二、申报岗位数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严格按审批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执行,同时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预留部分岗位,确保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三、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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