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2:00点击数:871来源:人事处

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江苏省有2个候选人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明确我校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岗位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切实把实绩优秀、事迹典型、群众认可的优秀教师代表推选出来。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二)注重对推荐人选事迹的发掘,事迹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事例,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充分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三)请各单位53017:0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发送至327679024@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司斌,联系电话:86953104

 

附件:

1.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3.附件3: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2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