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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8
2023-02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4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30%。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期满考核表(一式二份)、期满总结报告、考核完
28
2023-02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
27
2023-02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
27
2023-02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
20
2023-02
江苏理工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简章(上半年)
09
2023-02
关于拟申报202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为统筹推进学校2023年职称申报工作,掌握本年度职称报名情况,现组织开展职称预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度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教职工。二、预报名方式及上报时间1.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上报各单位、部门,该表由各单位、部门留存;2.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申报人员信息,于2月16日(星期四)17:00前将《拟申报202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交人事处523997979@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三、相关要求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事关学校发展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通知传达至每位教职工,按要求严密组织开展职称预报名工作;2.申报学科门类、岗位类型按《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和岗位类型目录》(见附件3)填报,因第五轮岗位聘任工作尚未正式启动,故2022年岗位类型按实际聘任岗位填报;3.请预申报人员认真对照条件,如实进行填报。通过预申报人员,后期将统一分配职称申报系统的账号密码;4.申报评审条件:(1)老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09
2023-02
关于拟申报202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为统筹推进学校2023年职称申报工作,掌握本年度职称报名情况,现组织开展职称预报名工作。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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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07
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04
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0号)和《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2023年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遴选支持100名省级教学名师,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普通本科院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三)限报要求。
04
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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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8〕109号)和《关于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人〔2022〕45号)文件精神,经广泛发动、组织申报、学校研究,确定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18个(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附件2)《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计划抓好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相关工作落实。附件:附件1 2023江苏理工学院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汇总表.xlsx附件2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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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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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人〔2022〕49号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每个学院每个学科限报1至2名,实行限额排序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参评。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已入选国家、省部级等人才项目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二)经费资助。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教育厅资助50%,学校统筹50%。其中,优秀教学团队中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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