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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3
2023-05
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持续巩固师德专题教育成效,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落实监督管理机制,培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新时代“大先生”,现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巩固学习成果,重温教师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请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集体学习、通知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机构要结合实际抓好文件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结合主题教育,强化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各二级单位要通过此次学习,加强教师队伍政治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将文件学习纳入本单位教职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各二级单位可以结合学习贯彻
18
2023-05
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nbs
15
2023-05
关于组织二级单位开展推荐结果人员业绩成果材料公展公示的通知
15
2023-05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3年度江苏省本科院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15
2023-05
关于组织二级单位开展推荐结果人员业绩成果材料公展公示的通知
15
2023-05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3年度江苏省本科院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10
2023-05
关于开展2023年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系统材料补正工作的通知
09
2023-05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学校在职的工勤人员(含在编和社会化管理职工)。二、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思政、通识、岗位技能提升三大类课程组成。技师、高级技师40课时/每年,其中思政12课时、通识12课时、岗位技能提升16课时;其他等级工勤人员24课时/每年,其中思政7课时、通识7课时、岗位技能提升10课时。三、培训程序和完成时限1.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填报附件3:《常州市2023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册》,电子表格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391459032@qq.com。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2.网上报名。2023年的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一在“江苏工勤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进行。学员登录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网(简称常州工考网http://czks.czrsj.cn:8002 ) ,点击“继续教育入口”,通过“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进入“云平台”,通过身份证及身份证
09
2023-05
关于组织2023年思政、教管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答辩工作的通知
28
2023-04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面试答辩的通知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面试答辩的通知.rar
25
2023-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 “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在2022-2023年度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二)遴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在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二、推选名额全省计划遴选“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20名、“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不超过1名。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突出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切实把实绩优秀、事迹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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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 “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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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一、申报条件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 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 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 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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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关于做好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第五轮岗聘通知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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