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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4
2023-02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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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8〕109号)和《关于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人〔2022〕45号)文件精神,经广泛发动、组织申报、学校研究,确定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18个(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附件2)《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计划抓好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相关工作落实。附件:附件1 2023江苏理工学院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汇总表.xlsx附件2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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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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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人〔2022〕49号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每个学院每个学科限报1至2名,实行限额排序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参评。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已入选国家、省部级等人才项目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二)经费资助。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教育厅资助50%,学校统筹50%。其中,优秀教学团队中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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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人〔2022〕49号各单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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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做好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和对象我校在册正式教职工,含事业在编人员和雇员制聘用人员。二、考核等次和比例1. 考核等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考核比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2年度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向下取整)。其中教学单位18%,国际教育学院和职教学部16%,其他非教学单位15%,专职辅导员(含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18%,处级干部22%。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名额分配见《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附件1)。各二级单位另可增报1名优秀等次候选人。三、考核内容和方法1.师德师风考核对照《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江理工委〔2021〕116号)文件中的考核内容和评价要求,考核教职工当年度师德表现情况,重点查找有无师德失范行为,领导干部增加考核履行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责任情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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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做好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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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致全体教职员工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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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致全体教职员工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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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补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经梳理汇总前期各单位进修计划上报情况,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补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补报要求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专业评估、工程认证等需要,做实做细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将进修培养计划落实到具体人员。其中,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国内访问学者、在职攻读博士等项目均需推荐不少于1名人选;单科进修、短期培训等项目推荐不少于2名人选。2.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均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通知链接:https://rsc.jsut.edu.cn/2022/1031/c5322a155718/page.psp。二、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2日(周五)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厚德楼人事处327室,联系人:职老师,联系电话:3107。电子材料报送至523997979@qqcom。人事处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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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补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经梳理汇总前期各单位进修计划上报情况,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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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做好2022年境外研修教师返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境外研修管理,根据《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江理工人〔2020〕84号)和《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赴境外研修管理办法(试行)》(江理工人〔2020〕8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一)2021年至今境外研修返校人员。(二)其他出境返校人员。二、考核时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三、考核要求(一)考核组织1.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考核小组成员由科技、社科、教务、国际、人事等职能部门、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2.组织相关人员听取考核汇报,每场参会人员不少于20人。(二)考核形式个人PPT汇报40分钟(5分钟以上英语汇报),专家提问答辩时间10分钟。(三)个人汇报内容1.境外研修单位和导师的基本情况。2.研修目标完成情况(对应境外研修协议逐条阐述)。3.返校后与境外研修单位建立项目合作计划,科研工作开展计划,双语课程开设计划,外国专家项目计划。4.分析比较所在学科(专业)境内外差异,提出对学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合理性建议。5.对计划赴境外研修教师的建议。四、考核安排及材料报送(一)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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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做好2022年境外研修教师返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境外研修管理,根据《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江理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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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关于开展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1 江理工人〔2021〕137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附件2 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xls附件3 中吴青年创新人才申请书.doc附件4 中吴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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