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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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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22-0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职称审核评议推荐结果公示公展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1〕54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5月8日召开了职称审核评议推荐小组会议,在纪检委员全程监督下,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和推荐。 现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展,公示公展链接:http://192.168.5.183:1080/zc/show/deptSBIndex?deptId=-1deptName=%E6%9C%BA%E5%85%B3%E5%85%9A%E5%B7%A5%E5%A7%94公示公展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任何人对公示的申报人员情况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出,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8695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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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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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龙城十佳教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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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关于组织2022年思政、教管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答辩会议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2〕47号)精神,学校将统一组织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面试答辩。一、答辩时间5月16日(星期一8:30)二、答辩地点厚德楼220三、答辩要求1.答辩须知(见附件1)2.请参加答辩人员(见附件2)于5月16日上午8:00准时到厚德楼326室进行答辩抽签。抽签后按时间安排表到指定地点等候,请勿缺席。3.为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注意如下事项: 请您自行居家健康监测,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进校前在江理工小助手上提交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由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进校,进校时出具小助手二维码、量体温,进校后实行闭环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全程不得接触学生。 答辩结束后,非轮值人员直接离校,全程不得接触学生。如有人员因封控、管控或其他原因不能来校的请提前与师资科缪老师联系(电话:15961216016)。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人事处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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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关于组织2022年思政、教管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答辩会议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2〕47号)精
05
2022-05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面试答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2〕47号)要求,各二级单位需组织本单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面试答辩工作。一、答辩时间5月20日前完成二、答辩对象 各单位申报教师系列、实验系列、思政教师系列、教管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三、工作要求1.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对申报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面试答辩。2.学校组织对申报思政教师系列、教管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面试答辩。3.面试答辩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答辩专家应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学术认识、教科研水平、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思路、人才培养业绩、公共服务业绩等综合情况,作出科学评价。(答辩须知见附件1)4.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年度面试答辩工作可在线组织,各单位要做好人员通知及会议准备工作。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江苏理工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面试答辩表》(附件2)、《答辩投票表决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PDF版)在线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职老师邮箱523997979@qq.com。联系电话:(3107)手机:17638917606。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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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面试答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2〕47号)要
27
2022-04
关于2022年职称申报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2〕4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同行专家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送审对象高级职称申报资格的人员(包括教师、教管、思政、实验技术系列)。二、送审方式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同行送审使用“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平台对申报人员开放时间4月27日至5月2日。三、送审要求1.送审材料必须与本人所在学科和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4月21日前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是指申报人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代表性高水平成果,如论文、著作、咨询报告、教学教育成果、科研成果奖项、标准规范、发明专利、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代表性成果由申报人自行确定。非第一作者的论文和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综述文章以及副主编、参编的论著等,均不得作为代表性成果送同行专家鉴定。2.本次送审的申报学科和类型应与后续职称评审一致。3.不同系列和类型的送审要求系列和类型正高副高系列教学为主型3份代表性成果(其中1份与教学相关)2份代表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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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关于2022年职称申报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理工人〔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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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江苏理工学院关于做好 2022 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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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江苏理工学院关于做好 2022 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1
2022-04
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培训指南(申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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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培训指南(申报篇)
17
2022-04
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常人社办〔2020〕43号)、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常人社办〔2020〕40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函〔2022〕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及考评范围我校聘在工勤技能岗位,并指定时间内仍在职在岗,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含社会化管理职工),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已转换工种(岗位)的工勤人员按新工种申报。每年按照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范围”申报考评。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函〔2022〕10号)(附件1)。二、考评条件详见《常人社办〔2020〕43号常州市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附件2)三、考评材料申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照《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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