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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含荣誉类)

  • 27
    2022-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选范围和条件(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二、推选名额江苏省有2个候选人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明确我校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岗位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切实把实绩优秀、事迹典型、群众认可的优秀教师代表推选出来。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二)注重对推荐人选事迹的发掘,事迹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
  • 11
    2022-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总工会关于做好 “2022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在2021-2022年度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抗击疫情、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二)遴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在落实“双减”、急难险重、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二、推选名额全省计划遴选“2022江苏教师年度人物”20名、“2022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不超过1名。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突出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切实
  • 05
    2021-07
    关于做好首批教育世家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推荐工作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9号)精神,现就开展首批教育世家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每所高校限推荐1人。各单位限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 连续3代有家庭成员(范围界定详见《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填表说明)从事教师工作,且长期耕耘在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接力奉献;3. 师德表现良好,教学业绩突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认可。三、推荐工作要求1. 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2. 要注重家风传承,加强事迹材料梳理提炼,内容实事求是,事迹真实感人,语言言简意赅。3. 要严格程序、标准,广泛动员教师积极申报,精心甄选,严格推选。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7月6日前报人事处人才办(厚德楼325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司斌,联系电话:3104,邮箱:327679024@qq.
  • 29
    2021-06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二)“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高校专职辅导员,下同),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二、名额分配省厅分配我校先进集体推荐名额1个,先进个人推荐名额1名(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各单位限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三、推荐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具有示范作用。廉洁奉公,
  • 26
    2021-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选范围和条件(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二、推选名额今年江苏省有2个候选人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明确我校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优中选优。突出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
  • 18
    2021-05
    关于做好第二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1号),现就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教职工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二、工作安排及实施措施(一)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全校教师努力践行“四有”“四个引路人”的良好工作氛围。(二)创建指标及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
  • 12
    2021-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学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设置及要求(一)青年科学奖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二)教育教学奖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
  • 19
    2020-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选范围和条件(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二、推选名额今年将推选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0名,分配江苏省2个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明确我校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岗位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切实把实绩优秀、事迹典型、群众认可的优秀教师代表推选出来。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要倾斜支持在教育对口支援和教育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 09
    2019-10
    关于转发《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学校开展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江苏技能大奖分江苏大工匠和江苏工匠两个层次,江苏大工匠为我省技能人才最高荣誉,从江苏工匠(含江苏制造工匠,下同)中择优产生。本届评选表彰产生江苏大工匠10名、江苏工匠100名。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二、评选范围江苏技能大奖面向全省各行各业技能劳动者,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三、申报条件凡我省境内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技能劳动者,符合《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见附件1)明确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从江苏工匠中择优产生,新入选的江苏工匠全部纳入本届江苏大工匠评选范畴;已入选的江苏工匠经申报同意后纳入本届江苏大工匠评选范畴。四、评选程序江苏技能大奖评选采用基层申报、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一)基层申报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候选人及个人自荐的,向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在苏有业务主管部门的中央驻苏企事业单位候选人,向其省
  • 02
    2019-07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类型和奖励办法评选表彰分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两大类。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将被授予或追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其中,“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名义联合表彰,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将以教育部名义进行表彰。二、评选范围及名额1.高等学校(含高职,下同)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高等学校校领导和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担任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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