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各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分析安全形势,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处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安全检查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安全自查检查,各科室分别围绕工作安全、用水用电、消防灭火、安全保密等方面开展自查检查,处领导随机抽查;学期结束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清查,分管处领导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对全处各点位、各方面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清查,确保“不存在任何一个盲区、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应急处置机制。成立安全应急处置小组,由分管处领导任组长,每个科室一名同志任组员。遇有紧急情况,安全应急处置小组第一时间介入,消除安全隐患,处置善后事宜,并在事后及时报告处主要领导;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向处主要领导和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四、监督问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互相监督互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互相提醒。对因安全意识淡漠、整改落实不力、工作推脱扯皮等导致发生安全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