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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6
2020-10
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创造能力,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20〕84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赴境外研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20〕8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赴境外研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文件执行。二、申报对象2020年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限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各类培训进修(境外研修访学可放宽至2022年6月)。三、申报与审批1.个人申请个人根据选派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汇总表》(附件1)和《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附件2),拟出境研修访学人员填写《江苏理工学院教师赴境外研修申请表》(附件3)。2.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订教职工培养计划,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学术潜质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21年进修计划推荐人选。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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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创造能力,根据《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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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关于我校2020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30号)、省师培中心《2020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今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使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现将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及考试对象新补充到高校的专任教师、辅导员、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可以不参加培训。二、培训内容及形式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含2020年教师节寄语)、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今年首次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和参加补考的人员,都要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的培训和考试。培训使用教材:《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培训采取省网络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再单独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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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0本科院校英语强化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4号)和省师培中心《2020本科院校英语强化培训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本科院校英语强化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拟申请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长。 二、培训名额我校申报名额为4人,请根据本单位进修计划择优推荐。 三、培训内容、时间强化参培人员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PETS5考试通过率,使其能顺利赴境外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培训时间为1个月(要求脱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报名要求请各单位根据需求,积极选派符合条件人员,并于9月8日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见附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327室,电子版报送E-mail: 523997979@qq.com。联系人:职雪滢,联系电话:8695-3107。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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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0本科院校英语强化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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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0﹞24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内访问学者申请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推荐条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三、访学单位及导师要求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点击“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可查询2020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带“*”标记的导师符合相关要求。对确有研训需求但不在以上目录的省内博士授予权高校进行访学,也可以提出申请。四、材料报送申请人按照以上“访学单位要求”联系接受访学学校(单位)和指导老师,达成接受意向后,填写《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省高校师培中心网站下载http://spzx.njnu.edu.cn),将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327室,联系人:职雪滢,联系电话:86953107。电子版报送E-mai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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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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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暑期校领导走访慰问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7月30日上午,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朱林生,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崔景贵,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兰珍,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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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关于转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近日,接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如下(见附件),请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将学校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关于申报工种及名额1.按常人社办〔2020〕44号所列的各等级工种申报,未列入工种不得申报。2.省厅今年进行了工种归并,原来的工种和申报工种名称请到常人社办〔2020〕40号对照,按新工种名称进行申报。3.高级技师推荐名额:我校在考评工种范围内同一工种限推1名。二、关于申报条件1.常人社办〔2020〕43号申报条件中的必备条件和各等级申报条件应同时具备。2.申报中级工工作年限10年、申报高级工工作年限20年为虚年,即2011年、2001年参加工作,提前1年申报,即2012年、2002年参加工作(均无中断工龄);初级工或中级工,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为实年,即2015年取得本等级证书,提前1年申报,即2016年取得本等级证书。3.高级工或技师,本等级工作年限5年也为虚年,即2016年取得本等级证书。4.高级技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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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关于转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近日,接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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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常州市人社厅《关于2020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委托地方管理的部省属事业单位在职的工勤人员和社会化管理职工。二、培训内容及形式从2018年开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入常态化,每年组织培训。2020年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务知识读本》(7-9章),采取网络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培训统一按40课时安排。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填报《2020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本人签字后纸质版提交至厚德楼326室,电子版发送至1021731639@qq.com。提交截止时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2.通知参加学习的人员7月10日开始可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前台办理缴费、上交继续教育证书等手续。新增加人员需上交1寸照片1张。3.网络学习达到规定的课时后可直接考试,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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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常州市人社厅《关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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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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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江理工人〔2019〕20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上半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8年1月来校工作,尚未取得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2018年1月前来校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条件统一在下半年进行补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三)实行“考评结合”的审计、会计、卫生、档案、编辑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和所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照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认定。二、认定条件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江理工人〔2019〕207号)文件规定执行。三、时间安排(一)6月16日-17日,个人登录“初中级认定”系统http://192.168.5.183:1080/zc/login进行申报。(二)6月18日-23日,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逐项审核,根据相关条件进行认定,并提交认定结果。(三)6月底,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附件1:2018年1月至今来校人员名单.xlsx附件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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