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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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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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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0〕5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和对象我校在册正式教职工。二、考核等次和比例1.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2.考核比例因我校在2019年度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被评为第一等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0年度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高可达到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其中教学单位22%,非教学单位18%,专职辅导员(含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22%,其他处级干部28%。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名额分配见《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附件1)。各二级单位另可增报1名优秀等次候选人。三、考核内容和方法1.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对照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当年度师德表现情况,重点查找有无师德失范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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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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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关于公布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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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关于报送2021年度进人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进人计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围绕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学科和专业建设情况,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度进人计划(岗位要留有余地)。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对象,需求人数,专业(方向)要求等(具体见附件1)。二、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17:00前,将《2021年度进人计划》(附件1)交至厚德楼人事处323室(纸质版须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邮箱35365681@qq.com)。联系人:杨小兵 电话:86953100(61756) 人事处2020年12月18日附件1:2021年度进人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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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关于报送2021年度进人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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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下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江理工人〔2019〕20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下半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8年1月前来校工作,尚未取得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上半年认定未通过人员。(三)实行“考评结合”的审计、会计、卫生、档案、编辑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和所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认定要求(一)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二)具体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江理工人〔2019〕207号)文件执行。三、时间安排(一)12月9日-11日,个人登录“初中级认定”系统http://192.168.5.183:1080/zc/login进行申报。(二)12月11日-15日,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逐项审核,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江理工人〔2019〕207号)文件条件进行认定,并提交认定结果。(三)12月底,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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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下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江理工人〔2019〕207号)文件精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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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关于我校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层次人才更好地为学校教学与科研服务,学校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江理工人[2020]134号)文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读文件,把握政策,宣传到位。请通知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员填写《江苏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2月7日17:00前交至厚德楼人事科326室。联系人:杨小兵, 联系电话:3100附件江苏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doc 人事处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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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关于我校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层次人才更好地为学校教学与科研服务,学校研究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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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关于做好2020年赴境外研修教师返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赴境外研修管理,依据《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江理工人〔2016〕171号)文件精神,要求对赴境外研修返校教师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一)2019年至今赴境外研修返校人员。(二)未参加上年度赴境外研修返校考核人员。二、考核时间11月30-12月4日三、考核安排(一)11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制定考核方案,报送《江苏理工学院赴境外研修教师返校专题汇报系列讲座一览表》(附件1)。(二)11月27日前,人事处统筹确定具体考核日程安排,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三)12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赴境外研修人员返校考核。四、考核要求(一)考核组织:1.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考核小组由科技、社科、教务、国际、人事等职能部门、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2.组织相关人员听取考核汇报,每场参会人员不少于20人。(二)考核形式:个人PPT汇报40分钟(5分钟以上英语汇报),专家提问答辩时间10分钟。(三)考核内容:1.境外研修单位和导师的基本情况。2.研修目标完成情况(对应境外研修协议逐条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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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关于做好2021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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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关于做好2020年赴境外研修教师返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赴境外研修管理,依据《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江理工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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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关于2020年度晋升正高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公示
在个人申请、有关二级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学校研究,拟推荐卢雅琳、罗印升、侯强、曹清林4人(以姓氏笔画为序)为晋升正高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24日。 教职工如需反映情况的,请于5日内(2020年11月18日-24日)以真实姓名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办公电话:86953107;电子邮箱:16200161@qq.com)。 特此公示 人事处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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