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境外研修管理,根据《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江理工人〔2020〕84号)和《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赴境外研修管理办法(试行)》(江理工人〔2020〕8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1年至今境外研修返校人员。
(二)其他出境返校人员。
二、考核时间
11月28日至11月30日
三、考核要求
(一)考核组织
1.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考核小组成员由科技、社科、教务、国际、人事等职能部门、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
2.组织相关人员听取考核汇报,每场参会人员不少于20人。
(二)考核形式
个人PPT汇报40分钟(5分钟以上英语汇报),专家提问答辩时间10分钟。
(三)个人汇报内容
1.境外研修单位和导师的基本情况。
2.研修目标完成情况(对应境外研修协议逐条阐述)。
3.返校后与境外研修单位建立项目合作计划,科研工作开展计划,双语课程开设计划,外国专家项目计划。
4.分析比较所在学科(专业)境内外差异,提出对学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合理性建议。
5.对计划赴境外研修教师的建议。
四、考核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11月23日前,各二级学院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制定考核方案,报送《江苏理工学院境外研修教师返校专题汇报系列讲座一览表》(附件1)。
(二)11月25日前,人事处统筹确定具体考核日程安排,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
(三)12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考核工作。汇报人将考核材料汇编成册(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27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23997979@qq.com,联系人:职老师(联系电话:3107)。
人事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