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
高级访问学者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高级访问学者工作的
通知》(苏教办师[2008]18号)文,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
进校际学术交流,经学校研究,决定选拔部分优秀教师到有关高校做
高级访问学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选拔对象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在45岁
以下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请各单位选派1名教师访学。访
学期限为半年至一年。
二、报名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推荐人员同时填写《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
学者申请表》(见附件1),推荐名单及申请表于6月4前交人事
处。
附:苏教办师〔2008〕18号文
人 事 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