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12:39点击数:2196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1号就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教职工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安排及实施措施

(一)宣传动员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全校教师努力践行“四有”“四个引路人”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创建指标及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1.师德师风。心有大我,至诚报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淡泊名利,为人师表,广受师生好评。

2.教育教学。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学过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授均为本科生上课。

3.科研创新。敢为人先,开拓创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国家或地方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研发任务,取得明显进展,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或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方面作出重要探索、创新,学术成果丰硕。

4.社会服务。知行统一,甘于奉献。注重科研成果转化,突出社会效益。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组织志愿服务。注重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或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开展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5.团队建设。团结协作,持续发展。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群体中发挥凝聚作用。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骨干成员不少于8人。研发目标明确、发展规划清晰,注重学习共同体建设,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健全,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通畅平台,整体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

(三)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严格按照创建指标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个团队,无合适团队可不推荐。

2.职能部门把关。职能部门对照创建指标开展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复核工作。

3.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议推荐,遴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对象1个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校将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大力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对入选团队成员在人才项目申报、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创建宣传工作,要上下联动,齐心协力,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2.精心规划,长远发展各学院要把创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工作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团队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照创建指标长期规划,针对性培育孵化特色团队,不断提升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请各学院于5月28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一式五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厚德楼32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27679027@qq.com)。

请各单位及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支撑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证书等比例单面复印,其他材料双面复印)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报送,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联系人:司斌,3104

 

附件:附件1 苏教办师函〔2021〕11号.pdf

         附件2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3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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