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2:50点击数:2460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理工人〔2016〕17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对象为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级教学名师申报者应为在聘教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为在聘教授、取得任职资格三年以上的副教授。双肩挑人员在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申报。

二、选拔数量及推荐名额

2020年评选校级教学名师1-3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不超过6名。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校级教学名师人选1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1-2名,超过1名的请排序推荐。

三、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模范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综合教学质量考核均为优秀;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三等以上奖项或省、市教学比赛奖。

(三)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四)近五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第一)。发表2篇以上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1部以上。自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1部以上,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五)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五年主持或承担过2项以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奖励;或出版1部以上科研专著;或发表4篇以上高质量的科研论文;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对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效果特别好,可适当放宽科学研究的要求。

(六)注重教学梯队建设。担任青年教师教学导师(指导过 2 人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形成学校该领域教学的地位做出重要贡献。

以上为校级教学名师选拔条件,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2016年校教学名师考核优秀且符合选拔条件和办法的,直接进入新一轮校教学名师继续培养,不占各单位推荐名额。

2016年校教学名师培养人选考核优秀且符合选拔条件和办法的,可直接参加2020年校教学名师选拔评审,或直接进入校教学名师培养人选继续培养,不占各单位推荐名额。

四、选拔程序

(一)申报推荐。申报个人填写《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人选)申报表》,提供开设课程和课堂教学工作量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科研成果、课件、获奖证书等材料报所在院(部),所在院(部)对照选拔条件,组织公开授课,严格把关,确定推荐人选送人事处。

(二)组织评选。学校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选,被推荐人员需进行现场答辩

(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

(四)审定表彰。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评选结果,批准后授予“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培养人选)”荣誉称号,教师节前夕对获选人员进行表彰。

五、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4。请各单位于7月8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人才服务办公室(厚德楼325室)。

联系人:司斌;联系电话:3104;邮箱:327679024@qq.com。

六、相关要求

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是学校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建设发展实际认真筹划选拔培养方案,严把政治关、师德关、教学关,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推荐程序,切实将最优秀的一线教师推荐出来,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附件1 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 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3 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条件对照表.xlsx

附件4 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doc

附件5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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