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4:55点击数:2263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

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今年将推选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0名,分配江苏省2个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明确我校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岗位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切实把实绩优秀、事迹典型、群众认可的优秀教师代表推选出来。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要倾斜支持在教育对口支援和教育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二)注重对推荐人选事迹的发掘,事迹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事例,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充分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三)请各单位于52017:0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发送至327679024@qq.com,逾期不予受理。待省教育厅遴选确定报送人选后,再另行通知准备详细事迹材料。联系人:司斌,联系电话:3104

 

附件: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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